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水平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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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水平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理事会、理事及会员单位:
  2017年9月12日,国家人社部发文取消了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将心理咨询师从职业资格认证目录中移除。国家的这一政策改变,有效地促进了心理咨询服务业的发展,但同时广大的心理咨询学员也面临诸多困惑。
  逐步放开职业资格认证管控,减少职业准入条件限制,促进职业门类发展,由专业机构、协会、行会依据市场需要制定专业标准、开展技能水平评价,是国家的宏观政策方略和大势所趋。在这一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发挥成都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的行业引导、行业支持和行业管理功能,满足有心理咨询从业意愿的广大学员和心理学爱好者的广泛需求,根据国家人社部发(2017)第68号文“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可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的规定,结合成都及川渝地区心理咨询的行业特点,经协会秘书处慎重考察、筹备,决定开展“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水平认证”培训。
  市心协开展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水平认证培训的计划由来已久,因疫情影响一再延迟。此次应部分常务理事同志的提议,决定自2021年5月起正式启动该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及要点公布如下,以便集思广益、完善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本认证培训依据《川渝心理咨询联盟》(CYPA)的专业标准进行,《川渝心理咨询联盟》是由川渝地区多家心理机构共同加盟设立,是一个机构间标准体系平台,市心协是其主要发起单位之一。2017年至今,在省社科联指导下,川渝联盟已成功召开了4届两地学术研讨会,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联盟研发的咨询师“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较为完备。
  第二.本认证培训由市心协统一颁发“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该证书不属于职业资格、资质证书。认证工作依据的相关标准是市心协及《川渝心理咨询联盟》成员单位共同认同的标准体系,不具备协会、联盟范围之外的行业指导力和行业约束力。
  第三.本认证培训课程班,由市心协主办,各专委会、理事单位可自愿申请协办、联合招生。
  第四.本认证培训分为“基础心理”、“咨询技能”、“临床技术”和“分析/督导”等4个模块,其中,“基础心理”和“咨询技能”课程班,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独立承办或与市心协联合承办,但培训师资及课程考核必须符合川渝心理咨询联盟的标准要求。
  第五.本认证培训工作专业性强,行业影响深远。为此协会秘书处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相关专委会、理事单位加入小组,统筹布局,严格把关,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请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各专委会和理事单位积极参与该项工作,主动出谋划策,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有招生合作等具体工作设想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特此通知!
成都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秘书处(2021年5月17日)
联系方式:028-61980513;19136129983、微信:CAOPC2020(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