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12地震灾害以来,成都市心理咨询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在灾后群众心理卫生重建以及针对特殊、重点群体心理援助等社会潜在需求巨大。但心理咨询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行业促进及规范引导不够,行业分散缺乏统筹协调与交流整合,难以形成行业整体优势。
2012年8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推动下,由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南岛心理咨询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等7家机构联合发起设立成都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经过大半年的筹备,本会于2013年1月28日成功召开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并于2013年3月29日在成都市民政局正式登记设立。本会旨在加强对成都市心理咨询行业的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和自我建设,促进心理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培养心理咨询人才,研发民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建设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增强市民心理保健意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协会宗旨
团结全市心理咨询机构和从事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心理工作者,宣传普及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学术研讨、交流和信息沟通,加强心理咨询行业的自我规范、伦理自律和自我管理,研发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和专业标准,培养心理咨询相关人才,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全市心理咨询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增进广大市民的健康、快乐与幸福,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宜人成都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发起机构
(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西南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
(二)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三)四川南岛心理咨询研究所
(四)成都市中小学心理维护中心(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五)瑞莱克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成都怡馨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七)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业务范围
(一)开展心理咨询的社会公益服务,反映本行业发展状况及本会会员的愿望和诉求。
(二)开展有关心理咨询行业标准、专业标准的制定、专业技能水平等级的认证、考核与注册管理,开展心理咨询人才及服务项目的创优达标、考评等工作。
(三)加强心理咨询的行业和职业的伦理自律,按照行业内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调解内部纠纷,维护行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密切行会与会员、行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四)开展行业调查与研究,规划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通过刊物和网站发布行业信息、推介专业成果和专业人才,为相关机构和部门提供信息参考。
(五)发挥本会的行业优势,与各种媒介积极合作,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六)整合心理咨询专业资源,以购买服务方式,承接来自政府、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民生类、公益类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项目。
(七)加强与行业的交流合作,开展心理咨询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市心理咨询行业的学术地位,提高心理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学术水平。
(八)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心理咨询师培训以及与心理学相关的专业人才培训培养,提升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与执业水平。
发展过程
(一)2012年5月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各发起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开始协会筹备工作。
(二)2013年3月29日,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协会在成都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市卫生局为业务主管部门,华西心理卫生中心马渝根教授出任会长,协会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的试点工作、社区心理辅导员培训工作,并开通运营028-83311088市民心理健康热线。
(三)2014年9月18日,马渝根会长因年龄和健康原因自愿辞职,协会在市卫生局、市文明办等部门领导下,召开会员大会,选举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何满西同志出任会长,并对部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期间,协会围绕精神卫生及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社区心理辅导员及志愿者培训,保障了相关工作的延续。
(四)2017年12月18日,协会在完成与政府主管部门正式脱钩的基础上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资深心理专家、四川南岛心理咨询研究所所长向程同志出任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自此,协会的管理运营工作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五)2023年2月19日,召开市心协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心协领导班子成员及第三届理事会成员41人、监事3人、常务理事19人。向程同志连任本会会长,翁涛、安晓鹏、刁庆红同志任副会长,陈雪飞同志连任秘书长,周原任监事长。
专委会及会员
本会的会员分布区域:成都市。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以发展在本行业有影响力并愿意从事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的单位会员以及具有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个人会员为主干,形成具有行业代表性、专业代表性和区域广泛性的会员团队。
本会依据发展需要,本着“非盈利、非实体化”原则开展业务运营,鼓励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的业务拓展。2020-2022年期间,本会先后批准设立8个专业委员会,它们分别是:(1)精神分析专委会;(2)催眠与心理健康专委会;(3)儿童青少年心理专委会;(4)表达性艺术治疗专委会;(5)人本存在心理治疗专委会;(6)婚姻家庭专委会;(7)EAP专委会;(8)家庭教育专委会。
本会执行《川渝心理联盟.心理咨询工作伦理守则》,依据《川渝心理联盟心理咨询师专业标准》开展咨询师专业技能水平认证培训,邀请、聘请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名心理专家担任授课导师和专业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