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

  根据成都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依据章程和选举制度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及常务理事会成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会长主持下开展工作,秘书处在秘书长的主持下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并向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为专职岗位,可按聘任制聘任会员或非会员个人担任。

  本协会下设综合办兼秘书处、会员管理中心、专家委员会、项目运营部等管理部门。协会下属8个专业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范围如下:

 

 

1.综合办(秘书处)

  负责协会的人、财、物管理;协会的基本规章制度制订;办公室职能、资料档案管理、会议召集、对外联络等;对协会下属各专委会的管理;项目委托管理、项目评审验收;协会理事会工作及其他综合性事物处理。

  综合办日常工作在会长的领导下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主持,若干秘书协助工作。综合办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职秘书1-2人,兼职管理人员若干。综合办(秘书处)的工作需接受会长的领导,并向会长负责。

2.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专家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专业影响力的常务理事担任。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制订协会发展规划、职业规范,主持行业自律管理、执业纠纷协调、执业伦理教育等工作;负责协会专家库的成员筛选与管理;协助进行项目评估、会员资格审定;协助进行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的课程审定;协助进行心理学师资及教学力量的组织。

  专家委员会可依据工作需要,设专(兼)职秘书1人,协助主任工作。

3.项目运营部

  负责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站点建设与运营;心理健康公益热线运营;项目研发与对外合作;非公益性心理健康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心理学相关学位课程项目的研发与实施;心理学终端课程的研发与实施;EAP项目研发与实施;协会其他对外创收项目的管理。

  项目运营部由协会指定1名常务理事负责,下设专职运营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若干,负责该部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条件成熟时,可设专职秘书1人。

4.会员管理中心

  负责会员登记管理、网络入驻工作;负责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及理事单位的申请资料审核工作;负责会费收取及原始台账工作;颁发会员证书;接待入会相关事宜的咨询垂询工作;协会官方网站建设、推广与维护。

  会员管理中心设主任1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专设网络管理员或电子商务秘书1人,协助主任工作。